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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信访工作制度

添加时间:2014-10-05 浏览:

信访工作是学院各级领导体察民情、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是接受群众监督,实行民主决策、民主办校的重要手段;也是维护和实现群众的民主权利的重要保证。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上海市信访工作条例》,为做好学校信访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对信访工作的批示精神,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来做,全力维护学校的安定团结,积极推动廉政建设和党风好转。努力为师生员工排忧解难、释疑解惑服务。

二、学院由行政副院长分管信访工作,下设学生处、院办等部门具体负责信访工作。

三、领导干部要定期接待来访家长群众,原则上每月一次。

四、对学生、家长的来信、来访,要认真接待,耐心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并及时给以回复。

五、上级机关和领导批转的来电、来信应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回复处理。

六、对重要事件的处理结果,要按有关要求整理好材料归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