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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内部治安防控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4-10-06 浏览: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切实加强学校治安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中心、图书馆:

根据沪教委办〔2014〕15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加强我校内部治安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应对可能发生的暴力恐怖案件,保证师生员工有一个良好的学习、工作氛围,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迅速部署,广泛宣传,层层开展防范动员。自本通知公布日起,各班班委会,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广泛宣传、进行“做阳光文明大学生,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动员全体学生,人人参与,营造每一名学生积极向上、遵章守纪、讲安全、保稳定,努力学习的良好校风。

二、严密措施,强化校园“三门”管理

1.根据学校门卫管理制度,严格实行进出查核证件并登记制度,加强对学校进出大门人员及车辆识别和管理。

2.学生宿舍实行24小时监控,强化宿管员工作职责管理;非本宿舍楼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确因工作或相关事由需要,必须出验身份证件,并登记(工作人员佩戴上岗证)。

3.加强食堂厨房通道24小时管理,非食堂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厨房。

4.学校各个宿舍必须保证门禁系统完好,并正常启用。每天早上8:30所有宿舍楼门关闭,上课时间学生不得任意回寝室;每天晚上9:30学生宿舍及学校大门关闭,学生一律不准再行离开学校,特殊情况必须出具有辅导员签字的请假条。

5.为督促学生遵章守纪,保证制度落实,学工部将于每晚9:30组织辅导员到学生宿舍清查学生返校情况;9:30~10:30,校团学联组织学生志愿者,在辅导员老师的带领下,在宿舍楼、学校大门口执勤站岗。

6.学校监控系统、门禁系统、防盗、防火系统,是保证学校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人人都有义务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如有故意毁坏者,一律按照学校相应规章制度和国家法规、法律处理及赔偿。

三、每天晚上9:30小卖部、食堂一律停止服务;为保证学生健康,防止食源性疾病发生,学生一律不准外出购买食品、夜宵。

四、为保证学生人生安全及维持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思政厅〔2007〕4号和沪教委后〔2007〕6号文件要求,“2007级及以后的新生要保证按班级住宿”,所有学生必须在学校住宿,一律不准在校外租赁房屋住宿。

五、增强防范意识,做好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全校教职工要提高见疑识疑能力,对治安隐患。不稳定苗头,要及时上报学校,尤其要重视食堂、教学和实训场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可疑现象,发现异常情况,应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并报学校主管部门,由学校统一处置或上报。

六、以上通知规定全体学生必须遵守,如有违反者,一律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暂行办法》、《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七、学校负责治安防控部门为后勤保卫处,其他各部门根据职责范围积极配合工作,情况综合及协调部门为学院办公室。

八、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