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与资产管理

学校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

添加时间:2014-11-04 浏览:

 

为了加强学校的药品管理,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特制定学校药品的保管、采购、检查制度。 
一、药品的采购 
1.采购药品前必须制定采购清单,经学校领导同意,由校医购买。 
2.校医务室药品应由具备政府批准的医药营销资格的医药公司统一代购,不得从私人或非正常渠道进药。 
3.购买时要检查药品的合格证、出厂日期及有效期,避免购入假冒伪劣药品,危害师生身体健康。 
4.建立药品的验收,做好验收记录。 
二、药品保管 
1.设立专门药品存放专柜,根据药品的品种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定位存放(特殊药品按照管理使用办法保管使用),做到标记明确,每日检查,保证随时应用,并有专人负责领取与保管。 
2.教师和学生用药必须在校医的指导下,由校医按量发放,并做好登记。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 
3.凡抢救药品,必须放在专用位置,或设专用抽屉加锁存放并保持一定基数,每日检查,编号排列,定位存放,保证随时应用。
4.要保持药品柜的干净整洁,药品必须摆放整齐,不能随意摆放,做好药品的防潮、防压。 
三、药品的检查 
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发现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药品应及时清理报损。 
四、药品的使用 
教职工发药一次不超过一天剂量,不允许开“人情药”。教职工和学生用药必须在校医的指导下,由校医按量发放,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