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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

添加时间:2016-08-30 浏览:

 各系、部、处、室:

为了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和制度环境,维护学术道德,严明学术纪律,规范学术行为,提高学术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学术道德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是我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维护学术价值、促进学术发展的需要。随着我校专职教师队伍的壮大和对教学研究的重视,我校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也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学校的办学规模和师资队伍不断扩大,学术气氛逐渐活跃,研究成果日趋丰硕。08、09年我校多名青年教师获得上海团市委青年工作课题立项资助并完成结题,每年都有2位老师获得上海市高等教育学会课题,每年都有相当大比例的老师获得优秀青年科研基金项目,还有淘汰率较高的晨光计划课题,每年有1位老师获得资助。目前我校学术人才辈出、学术繁荣的局面初步形成。在学术研究方面,我校教师和科研工作者团结协作,无私奉献,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为学校争得了荣誉,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学术工作作为一项特殊的事业,必须恪守一些基本的价值准则,这些准则主要有:学术研究必须服务于人类文明、和平与进步事业;学术进步有赖于信任,包括公众对知识、对科研工作者的信任、科研工作者的信誉及其之间的相互信任;学术发展重在创新,必须尊重优先权,有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以激励创新;学术探索必须尊重客观事实、实事求是;学术研究必须坚持严格、严肃、严密的作风,确保研究工作的质量。实践这些价值准则,必须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惟其如此,才能造就良好的学风,保证学术研究的持续性发展。 
    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是每个教师和科研工作者本人学术事业发展的需要。高尚的学术道德和优良的学风传统是每个学者宝贵的精神财富,是激励他们无怨无悔献身科学、发展自己学术事业的精神力量,是学者的学术生命的根本保障。相反,那些急功近利,为职称、为虚名、为实利而粗制乱造的人,那些不惜媚于世俗、热衷炒作的人,那些置学术信誉于不顾,以弄虚造假、抄袭剽窃的手段博取一时的名利的人,或能逞于一时,但必将被科学发展进程淘汰,或现形当世,或贻笑后人。因此,我校教师和科研工作者必须珍视自己的学术声誉,牢牢树立优良学风。 
    二、明确学术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全面推进我校学术道德建设 
    我校学术道德建设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指导,从学者的道德自律意识培养、学术管理体制及学术规范建设和完善入手,把学术活动中应遵循的道德原则化为学术主体的自觉行为,从而营造出良好的学术氛围和制度环境,促进学术进步和科技创新。 
   (一)加强学术道德自律意识的培养 
    作为学术主体和学术道德的维护者、建设者,我校教师及科研工作者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强化学术道德自律意识的培养,实现“以德治学”。 
     1、要坚持严谨治学、实事求是的学风,要甘于寂寞、淡泊名利、力戒浮躁、潜心钻研;要加强学习、深思勤作,厚积薄发;要追求卓越,出精品,出上品;要加强团结、和谐合作,在学术研究中相互切磋,共同进步。 
    2.强化学术自律意识。要从个人做起,恪守坚持真理、诚实劳动、亲贤爱才、密切合作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学术规范,实现自我约束。 
    3.保持自由独立之品格。要反对学霸作风,尊重但不迷信学术权威;在各种学术活动中,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不徇私情;在物欲诱惑面前,坚守自己的学术良知和独立品格。 
    4.树立法制观念。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要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有关规定,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禁止任何学术不端行为。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廉洁从教,不利用职责方便谋取私利。 
   (二)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学术评价机制,鼓励学术创新。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建立并实施公开、公平、公正的学术评价制度。同时要遵循学术发展的特点和规律,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创新,多出精品成果。在学术成果发表、学术著作出版、科研项目立项与评审、学术奖项评定、职务评聘和岗位业绩考核等方面要体现正确的政策导向,依据不同学科的特点研究、制定和完善科研成果的评价标准和相关指标体系,以成果质量评价科研水平高低,争取形成有利于端正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制度环境和良好氛围,并防止学术浮躁、重数量轻质量、形式主义、甚至弄虚作假等不良倾向。严格执行“学术道德一票否决制”,把教师职业道德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教师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其职务聘任、晋级晋职和评比先进的重要依据。 
   (三)建立学术道德规范,尽快形成制约学术失范的机制。在《著作权法》、《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指导下,广泛吸收国内外先进经验,着手建立、完善和统一相关学术规范,主要包括论文著作引证、稿件评审和处理、课题立项及组织实施、成果鉴定和评价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并由此建立学术惩戒处罚制度,对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一经查实,要视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撤销项目、行政处分、取消资格或称号、直至解聘等相应的处罚。同时,对学术活动中各种不良行为的调查处理要严格掌握政策尺度,既要坚持原则,严肃认真,又要科学公正,实事求是。要以防微杜渐、教育帮助为主,处罚为辅。要注意分清政策界限,弄清事实真相,保护科研探索的积极性。对受到不正当指控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保护,采取措施予以澄清、正名,真正起到扶正压邪的作用。 
    三、将学术道德建设工作制度化,常抓不懈 
    学术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最终把我校建设成学风醇正、令广大师生为之骄傲的神圣的学术殿堂。 
   (一)充分发挥各类学术机构在学术道德建设中的作用。学校成立学术道德仲裁委员会,作为校学术委员会下属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学校学术道德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政策的制定、检查、督促工作,接受违反学术道德的投诉,对有关学术道德问题进行独立调查,并向校长提供明确的调查结论和处理建议。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校学术委员会等学术管理机构在端正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中的作用,明确其在学术管理和监督方面的职责,完善工作机制,保证学术管理机构的权威性、公正性。 
   (二)将学术道德教育活动制度化。各单位要经常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不断提高道德建设的自觉性,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我校对教师的基本要求。要把教师职业道德、学术规范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作为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要注重正面教育,大力宣传严谨治学的典型事例和学术道德建设成绩卓著的单位。  
    学术道德建设的目的在于端正学术风气,弘扬学术正气。学校各单位承担着维护教师及科研工作者和学生学术道德的重大职责,要把端正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之中,形成全面动员、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切实把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只要坚持不懈地抓学术道德建设,就一定能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弘扬学术正气的氛围。在此氛围下工作,广大教师及科研工作者就能够自觉地以德治学,树立精品意识,出重大成果。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