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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8-03-30 浏览:

 

关于修订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

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组织教学内容、安排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为保证2018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跟新时代教育事业的发展步伐,适应社会发展和市场变化的需要,结合我校的特点和实际,认真调研、修订、论证,以培养“素质高、技能精、能力强、国际化”的人才。

二、制订要求

1.各专业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时,应在全面调查、了解社会需求的基础上,结合生源特点、对照专业标准、突出能力培养,完善课程体系,优化课程结构,合理计算学分,使人才培养方案能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定位、办学理念和高职人才培养的特点。

2.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包括: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专业招生对象、专业学制与学历、专业特色、培养目标与规格、就业面向及职业证书要求、课程体系与核心课程、各学期教学环节及学时分配,教学进程安排及说明、毕业生继续专业学习深造建议等内容。

3.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均应经有关专家指导论证后,方可送交教学科研处。应邀请有关专家和用人单位代表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论证工作。相关调研、论证、审核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

三、进程安排

1.201857日前,各院系完成2018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初稿制订,经二级学院院长或系主任审核、签字后送交教学科研处。530日前,组织有关专家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论证。

2.2018610日前,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定稿。

3. 2018830日前,教学科研处将全校2018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印成册。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

2018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