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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设施管理办法

添加时间:2018-04-10 浏览:

 

为加强对教室内现有配置、设施的有效管理和控制,以保证学校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主要适用于对专用教室现有配置(课桌、椅、讲台、黑板、照明等有关设施)及教室状况的管理、控制。

2、后勤资产保卫处对学校各个专用教室内的配置、设施进行认真检查、统计、登记(包括名称、数量、使用状态等)。按教室一一填写《教师配置、设施情况等级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该“登记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一份交学生处。

3、由后勤资产保卫处牵头组织,学生处辅导员、学生代表参加,将专用教室配置及设施状况逐个对照“登记表”与使用班级的辅导员、学生代表进行验收交接。双方在“登记表”上签名认可。

4、教室内部的日常管理由使用班级全面负责。

5、每月的最后一周周五下午由后勤资产保卫处、学生处相关辅导员以“登记表”为依据,对每个使用教室的配置、设施状况进行核对。以双方签名的“登记表”核对有效。

6、在使用过程中遇配置、设施出现情况,应及时反馈给后勤资产保卫处。后勤资产保卫处负责解决。

7、专用教室必须每天进行卫生打扫。做到课桌椅摆放整齐,课桌椅内外及地面保持整洁、无杂物,注意门窗的关闭,及时切断电源。

8、对人为损坏的教室配置和设施,班级应负责赔偿。由后勤资产保卫处发出“赔偿单”(一式二份,一份交使用班级,一份交财务)进行赔偿后财务室开列收据。

9、后勤资产保卫处对发出的“赔偿单”应作记录留存。